甘孜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甘孜县积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帐、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强化政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负责,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坚决杜绝因职责不清而造成监管缺位、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部门协作。此次专项整治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做好各自职责联结点的衔接,切实开展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加强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加大责任追究。县监察部门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县城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内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本县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部门将充分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众的识假、辨假能力。相关部门将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
炉霍县:近日,炉霍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该县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细,对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流向进行备案管理;整顿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规章制度,坚决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摊贩及窝点,禁止经销无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包装、标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着力解决在畜禽饲料中非法添加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等问题;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省、州召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赓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该局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相关精神,切实履行食安办工作职能,制定下发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工作方案,结合“五一”节前检查,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深入部分县乡,对全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方案实施、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照国务院、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对全州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该局要求各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行业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富民安康”民族贸易示范网点承办企业及其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与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大对生猪屠宰厂(场)和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五一”节日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生猪屠宰厂(场)、酒类流通等进行集中整治和检查,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买上放心食品。
州工商局:国务院、省、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州工商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职责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局要求各县局要高度重视,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全州已经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965户次,经检查,我州目前流通环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户,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多数涉及生产加工行业(包括蛋糕房等)。在检查中,康定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糕点屋使用“吉士粉”食品添加剂、“玫瑰沙陷”共11件、面包改良剂半袋均已过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店的所有柜台内的糕点成品等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调查。
甘孜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甘孜县积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帐、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强化政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负责,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监管体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坚决杜绝因职责不清而造成监管缺位、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部门协作。此次专项整治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做好各自职责联结点的衔接,切实开展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加强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饮食业健康规范发展。
加大责任追究。县监察部门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县城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内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本县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有关部门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部门将充分的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众的识假、辨假能力。有关部门将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
炉霍县:近日,炉霍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该县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公司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细,对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品种、流向进行备案管理;整顿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规章制度,坚决取缔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摊贩及窝点,禁止经销无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包装、标识、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着力解决在畜禽饲料中非法添加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等问题;重点加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建筑施工工地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省、州召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赓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该局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员大会,学习相关精神,切实履行食安办工作职能,制定下发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工作方案,结合“五一”节前检查,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深入部分县乡,对全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方案实施、检查情况做督查。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照国务院、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对全州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该局要求各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行业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富民安康”民族贸易示范网点承办企业以及它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与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大对生猪屠宰厂(场)和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五一”节日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生猪屠宰厂(场)、酒类流通等进行集中整治和检查,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买上放心食品。
州工商局:国务院、省、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州工商局格外的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职责范围内全方面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局要求各县局要格外的重视,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全州已经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965户次,经检查,我州目前流通环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户,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多数涉及生产加工行业(包括蛋糕房等)。在检查中,康定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糕点屋使用“吉士粉”食品添加剂、“玫瑰沙陷”共11件、面包改良剂半袋均已过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店的所有柜台内的糕点成品等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调查。